新鴻基委任範鴻齡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酬金每年3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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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7 20:47

  • 新鴻基委任家族投資公司彩港有限公司的董事總經理範鴻齡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8年3月1日起生效,任期約為兩年,每年可獲30萬港元作為酬勞。

    觀點地産網訊:2與27日晚間,新鴻基地産發展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委任家族投資公司彩港有限公司的董事總經理範鴻齡為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8年3月1日起生效,任期約為兩年,每年可獲30萬港元作為酬勞。

    觀點地産新媒體從公告獲悉,範鴻齡現年69歲,畢業于香港大學,取得經濟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並持有北京大學法律學士學位。此外範鴻齡在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斯獲大律師資格,以及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獲律師資格。

    公告顯示,1990-1992年,範鴻齡擔任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現稱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董事總經理,直至2009年為止。此外,于1997年至2009年期間,範鴻齡擔任國泰航空有限公司的副主席;2003-2009年期間擔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目前,範鴻齡也是香港興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新鴻基表示,除上所述外,過去3年範鴻齡並沒有在任何其他公衆公司(其證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也沒有與新鴻基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有任何關繫,同時也並無擁有股份權益。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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