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遠:2月1日起在全市開展公積金貸款按月沖還貸業務

观点网

2023-02-01 12:19

  • 沖還貸指已與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及配偶可使用本人在該市的公積金賬戶余額,按月足額自動沖抵公積金貸款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額。

    觀點網訊:2月1日,據廣東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微消息,自今日起,在清遠市範圍内開展公積金貸款按月沖還貸業務。

    據了解,公積金貸款按月沖還貸是指已與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含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簽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及配偶可使用本人在該市的公積金賬戶余額,按月足額自動沖抵公積金貸款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額。

    開通沖還貸的申請條件包括,借款人在我市繳存公積金且已與該中心簽訂《借款合同》。借款人配偶在該市繳存公積金且為上述公積金貸款的共同借款人。

    繳存人可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辦理,線下辦理時,繳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前往市公積金管理機構,現場簽署《公積金貸款按月沖還貸業務承諾書》,辦結後即時生效。

    同一筆公積金貸款,同一繳存人一個月内不允許重復開通沖還貸業務;公積金貸款結清後,相關沖還貸業務自動終止。

    具體沖抵規則為,公積金貸款當月應還貸額小于已開通沖還貸業務繳存人公積金賬戶合計可提取余額的,自動全額沖抵(公積金賬戶最少保留1元),優先沖抵借款人公積金余額,再沖抵共同借款人公積金余額。

    公積金貸款當月應還貸額大于已開通沖還貸業務繳存人公積金賬戶合計可提取余額的,不進行沖抵,仍按借款人與我中心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從借款人預留的還款銀行賬戶中足額劃扣。

    每月沖抵時間為《借款合同》約定的每月還款日。

    開通沖還貸業務後,因故仍從《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銀行賬戶中劃扣還款的,繳存人可按我市現行公積金提取政策,提取不超過該部分還款額度的公積金,已開通按揭購房約定提取業務的,該部分還款額納入當期提取額度。已沖抵公積金貸款還款額部分,不再計入相關提取額度。

    繳存人在開通沖還貸業務前,公積金賬戶被全部凍結的,不能辦理沖還貸開通業務;繳存人開通沖還貸業務後,公積金賬戶被全部凍結的,沖還貸業務自動暫停,暫停期間,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銀行賬戶中劃扣還款,凍結狀态解除後自動恢復沖還貸;繳存人公積金賬戶被部分凍結的,可辦理沖還貸開通業務,但被凍結的公積金部分不可用于沖抵公積金貸款。

    開通或終止沖還貸業務,並不意味着變更繳存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借款人義務,如出現糾紛的,以《借款合同》确定内容為準。

    審校:楊曉敏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資本金融

    宏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