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上高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政策、購房契稅财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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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5 10:12

  • 從10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間為7個月),在上高縣已備案的中介機構每銷售一套商品房,由受益财政給予1000元/套獎勵。

    觀點網訊:10月5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消息稱,該縣将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政策、購房契稅财政補貼,並對商品房銷售中介機構賣房進行獎勵。

    在購房補貼方面,自10月1日起(執行期間為7個月)在上高縣中心城區(以縣自然資源局提供上高縣城市總體規劃圖為準)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購買人(近親屬過戶不享受該政策),屬首次購買住房的,由受益财政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屬購買改善型住房的,由受益财政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

    符合國家二孩(2015年12月31日之後出生)、三孩政策的家庭(2021年5月31日之後出生),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購買商品住房時,由受益财政分别給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補貼。

    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的),由受益财政給予100元/平方米補貼。

    另外,對于房産中介也有相應獎勵。從10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間為7個月),在上高縣已備案的中介機構每銷售一套商品房,由受益财政給予1000元/套獎勵。

    契稅補貼方面則實行先征後補。自10月1日起(執行期間為7個月),在上高縣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和商鋪的,由受益财政按所交契稅的50%給予購房者補貼(在執行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和商鋪的,在開發企業交房且購房人繳清契稅後,經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均可享受契稅補貼);購買二手商品房且在購房補貼執行期間内繳清契稅的,由受益财政按所繳契稅的50%給予購房者補貼。

    此外,個人住房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調至20%,二套房最低可按30%執行;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貸款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由25%下調至20%。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雙繳存職工家庭購房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60萬元上調至80萬元。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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