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新引進人才購買新房最高補貼100萬元 按4:3:3比例分三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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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09:46

  • 新引進到湘潭市企業和市屬科研院所全職工作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單獨購買或夫妻共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給予100萬元、70萬元、50萬元和15萬元購房補貼,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

    觀點網訊:近日,湘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披露,《關于申報湘潭市人才購房和租房補貼的通知》已發布。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通知提到,2018年5月4日以後新引進到湘潭市工作,每年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與湘潭市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未享受住房優惠政策的人才,對其在湘潭市城區範圍内購房或租房的給予貨币補貼。

    新引進到湘潭市企業和市屬科研院所全職工作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單獨購買或夫妻共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給予100萬元、70萬元、50萬元和15萬元購房補貼,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

    對新引進到湘潭市優勢主導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相關企業工作的正高級職稱人員、副高級職稱人員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級職稱人員(高級技師)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技師和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入職後在湘潭首次單獨購買或夫妻共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給予10萬元、8萬元、3萬元、2萬元購房補貼,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

    新引進到湘潭市企業和市屬科研院所全職工作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不在潭購買住房的,分别給予每月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租房補貼,補貼發放時間不超過3年,已享受的租房補貼,在購買商品住房時從購房補貼中予以沖減。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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