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求新華聯執行標的為重組債務本金及收益9.0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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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19:05

  • 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清償義務,執行標的為重組債務本金及重組收益共90,698.67萬元、重組債務逾期還款後的重組收益及為實現債權及擔保權利發生的費用。

    觀點網訊:9月21日,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未清償到期債務及涉訴的公告。

    觀點新媒體從中獲悉,新華聯及下屬子公司因與中國華融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債券收購及債務重組糾紛,涉及債務本金合計8.80億元,華融資産依據公證債權文書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立案。

    該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2022)京03執1254号】,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清償義務,執行標的為重組債務本金及重組收益共90,698.67萬元、重組債務逾期還款後的重組收益及為實現債權及擔保權利發生的費用。

    截至本公告日,新華聯發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達到披露標準的訴訟事項涉及總金額合計26,174.03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絕對值的9.86%。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新華聯于公告中稱,目前法院尚未強制執行,暫未對公司及子公司的生産運營産生重大不利影響,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确定性。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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