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南都物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東浙江南都産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轉款1100萬,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觀點網訊:近日,上交所發布了《關于對南都物業(603506)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浙江南都産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的監管函,編号為【2022】0001号。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監管函指出,2020年12月21日,南都物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東浙江南都産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轉款1100萬,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占公司上一年末經審計淨資産的1.52%。2020年12月23日,南都集團将1100萬元轉回南都物業賬戶。
此外,公司還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及财務記錄不規範、人員獨立性不足、三會記錄不規範、内幕信息登記表記錄不準确等問題。
公司實際控制人韓芳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利用其對公司的控制地位損害公司獨立性。韓芳同時作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2018.12.24-至今),是公司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和日常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趙磊(2018.12.24-至今)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财務負責人陳紅(2018.12.24-2021.09.08)作為财務事項具體負責人,均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負有責任。
由于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上述占用資金已全部歸還,一定程度上減輕違規的不良影響,占用時間較短,可酌情予以考慮。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南都物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浙江南都産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韓芳、時任董事會秘書趙磊、時任财務負責人陳紅予以監管警示。
審校:勞蓉蓉